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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 運銷合作社以人頭社員分散所得、販賣發票,涉及逃漏稅,應依法補稅處罰

台灣省第二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案(下稱二資社)係91年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查獲該社以人頭社員幫助運銷回收物之社員分散所得及販賣發票予公司行號使用。目前已偵結起訴者,涉及稅務部分共110案,爰將起訴書移送本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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